12月3日,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正式印发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》,对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三级职业俱乐部的支出、球员薪酬及奖金等设定严格上限,并配以一系列违规处罚措施。 此举旨在遏制职业足球领域长期存在的“金元竞赛”和财务亏损现象,推动俱乐部走向健康经营与可持续发展,同时也是中国足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关键步骤。这意味着中国职业足球在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框架下,正式进入新一轮财务强监管周期。 根据新规,俱乐部单个财年总支出限额分别为:中超不超过6亿元、中甲不超过2亿元、中乙不超过5000万元。该总额包含青训及女足费用,但不含基础设施建维费用。
球员薪酬方面,国内球员个人年薪税前上限为:中超500万元、中甲300万元、中乙120万元。国内球员平均年薪亦设限:中超不超过300万元、中甲150万元、中乙50万元。 外籍球员个人年薪上限为中超300万欧元、中甲150万欧元;俱乐部外援薪酬总额上限为中超1000万欧元、中甲400万欧元。 值得关注的是,入籍球员的薪酬限额可由俱乐部自主选择适用国内或外籍球员标准。若选择按外援标准执行,中超、中甲俱乐部的年度外援薪酬总额上限可分别增加200万欧元、80万欧元。 新规明确,国家队球员薪酬不再享受额外上浮。球员代表国家队参赛的津贴与奖金由中国足协发放,不计入俱乐部薪酬核算。 俱乐部主要赛事单场奖金亦有明确封顶。例如,中超联赛及足协杯赢球奖不得超过300万元,亚冠赢球奖不超过600万元。此外,各俱乐部还可设立“机动奖金”,但总额受控,且支出纳入年度总限额。 中足联同步公布了配套处罚措施,力度显著增强。俱乐部总支出超标,按超出比例扣除联赛积分,最高可扣24分;国内球员平均薪酬或外援薪酬总额超标,各扣9分,可累计处罚;签订“阴阳合同”或违规发薪,涉事俱乐部将被剥夺当赛季成绩并强制降级,涉事球员面临24个月禁赛;球员个人薪酬超标或未备案,将无法报名参赛;赛季中发现超标,同样禁赛24个月。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2021-2023赛季财务约定指标同时废止。为减少俱乐部降级带来的剧烈调整,新规允许降级首年在总支出、平均薪酬等方面参照上一年实际数额执行,给予一定缓冲空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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